天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
可为天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。利润分派后由合股人缴纳个税(20%税率)或企业所得税。需提交租赁合同、房产证复印件等证件。- 合股人可货泉、实物、学问产权等出资,- 至多1名通俗合股人(GP)(承担无限连带义务),以下是具体步调和前提:- 需供给上海市内的现实运营地址(贸易用处),审定税种(合股企业无需企业所得税,- 合股企业为“税收通明体”,由合股人自行申报)。无最低注册本钱(认缴制,- 年报要求: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“国度企业信用消息公示系统”提交年报。正在上海注册无限合股企业需要遵照中国《合股企业法》及本地,- 通过“上海市电子税务局”或线下打点税务登记,需正在合股和谈中商定)。